头痛、发烧及其他疼痛
三个月至一岁:每日三次,每次1/4至半茶匙(1.25 – 2.5ml); 一至五岁:每日三次,每次半至一茶匙(2.5 – 5ml); 六至十二岁:每日三至四次,每次最多两茶匙(10ml), 或遵照医生指示服用。服用摇均。
70毫升
Paracetamol 250mg
不适当使用此药可引致肝中毒或肝脏严重损伤。切勿服食超过指定剂量。非经医生指示, 不可同时服用其他含有扑热息痛的药物。
HK-1196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