頭痛、發燒及其他疼痛
三個月至一歲:每日三次,每次1/4至半茶匙(1.25 – 2.5ml); 一至五歲:每日三次,每次半至一茶匙(2.5 – 5ml); 六至十二歲:每日三至四次,每次最多兩茶匙(10ml), 或遵照醫生指示服用。服用搖均。
70毫升
Paracetamol 250mg
不適當使用此藥可引致肝中毒或肝臟嚴重損傷。切勿服食超過指定劑量。非經醫生指示, 不可同時服用其他含有撲熱息痛的藥物。
HK-11964